退换货须知
尊敬的客户:
由于本公司所经营的试剂、药用辅料等为特殊的商品,运输、周转较为困难,一般情况下不接受退货处理,因此,请您在购买之前与本公司销售经理进行确认,在收到商品时及时(三天)进行验收。
若收到商品经验收存在质量缺陷和有效期等问题,请在第一时间(收到商品后7天内)与客服人员联系。经我公司确认后,将商品退回本公司,同时请保持商品的原来包装不要损坏,本公司将为您进行商品调换或办理退货手续。
下列商品一经售出本公司不接受退货:
1)剧毒品、爆炸品和易制毒化学品;
2)为您代办的专项订货(一进一出、进口商品);
3)商品本身被污染,内包装破损和已经启封的商品;
4)因您保管不当或退回运输时造成质量问题的商品;
5)怕热商品、易变商品、过有效期商品(未明确标明效期,一般以两年为限,参考批号的前六位)、易碎商品;
6)贵重金属及盐类商品。
退换商品产生的运费原则上由责任方承担;
如遇特殊情况我们将酌情处理,本公司保留最终的解释权。
当您发生要退/换货时,请先联系专属业务员人员,或直接联系:025-58369808